时刻关注上游
我们需要搭上一艘开足马力的大船。
那问题来了,大船在哪里?碰运气么?
这就需要你持续的关注上业的动态讯息。
你连你客户近的动态讯息都不知道,要怎样选择?谁接了新的订单?哪款产品大卖或即将大卖?
那大卖就会有订单啊,有订单就需要人来做啊。
那我就要给这个劳务研究所拉票了,提供行业相关讯息给大家,省去了大量时间和精力。
离得近的,苹果发布会明显的有转型软体服务的意思(其实苹果的软体服务营收已经很高了)
而逐渐的淡出失去优势硬件市场。
明智的选择。
而就在此时,华为正在式的崛起,P30也在近期横空出世。
很明显的,在面板和代工企业受到苹果砍单影响后,大家都想拿到华为的订单。
那么试想,那么这时候做做华为供应商的人力生意,是不是搭上了大船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派遣公司与被退回员工的劳动关系可依法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或被派遣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公司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类似于普通用工模式中的员工主动要求辞职)。
2、被派遣员工以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情形之一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的,例如劳务派遣公司未依法提供劳动保护措施的。
3、被派遣员工因符合《劳务派遣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条文见上文)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后,劳务派遣公司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员工不同意的。
4、劳务派遣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自诞生以来,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一直通过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多数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都不规范,往往只约定派遣人数、派遣期限和费用,对于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则涉及不多,因而,劳务派遣协议一般被看作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事,与被派遣劳动者没有多大关系。更多的情况下,许多条款的约定往往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暗箱操作,被派遣劳动者根本不知道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也不知双方所约定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规范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对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将发挥积极的作用。